他讨厌自己的本职工作:每天在办公室里写点报告,复印些文件,给人递些东西,陪人家出门开会,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小活,而且每天最多只占用他2小时,但是却必须在这个岗位上呆满8小时。剩下的时间只好上上网,看看报纸,百无聊赖地数楼下机关大院门口马路上开过的汽车,或者望着远处徐家汇的高楼发呆。如果他要辞去这个每月只有1200大洋的工作,根据他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的服务期,他得倒赔给这个机关的人事科5万大洋。这笔钱他无论如何出不起。因此他最少还得在这地方呆4年零2个月。 " e8 M# j4 l& X2 y. k3 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