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早上,远东最繁华的大都市心脏中老旧破败的那一小片里,当我啃着弄堂口买来的大饼和油条,坐在窗前的桌边准备开始计划中的复习时,我第一次看到了对面老虎窗里的那个男孩。我很诧异在衬着铅灰色天空的这片陈砖烂瓦中,能有如此鲜活的生命,有着这样丰润的嘴唇,粉嫩的脸颊和秋水般的双眸。他的脸型纤巧,乍看下很容易误以为是女孩。他穿着桔红色衣袖的深红色宽松薄绒衫,胸口印着“SONGWRITER”,下面是有许多口袋的宽大牛仔裤,鲜亮的紫色帆布腰带半截翻在外面。他盯着放在窗台上的小镜子抬着胳膊费劲地梳着头,企图不借助摩斯的力量,仅凭双手的努力,把不长的头发全部梳成马尾辫。最后终告失败。他懊丧地用手指卷着发梢,呆了一会儿,摸出一条紫色带白花的头巾系上,盯着镜子里面自己时髦的造型,摆出或酷、或帅、或可爱、或深沉的表情。看他那副认真地假装的样子,我几乎笑出来。这时,他发现我在注意他,不屑地“唰”一下拉起了褪色的绒布窗帘。 5 |! v. B& t7 P# I- x) i